在商品包装设计中,条形码作为商品信息的重要标识,其使用边界常引发法律争议。恒信致远法律专家指出,条形码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,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。
条形码本质上是商品的唯一身份标识,其本身不具有商标属性。但当条形码与注册商标存在高度关联时,可能涉及侵权风险。恒信致远专家强调,需从以下三方面分析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,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,容易导致混淆的,构成侵权。恒信致远提醒,条形码的使用需严格区分功能性标识与商标性标识。
2021年某食品企业案中,法院认定: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条形码前缀使用,导致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,构成商标侵权。恒信致远专家指出,此类案件的关键证据包括:
同时需注意,条形码作为商品信息载体,其使用受《产品质量法》《标准化法》等多部法规约束,企业需建立合规使用机制。
恒信致远法律团队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:
对于已存在侵权风险的企业,建议立即停止使用争议条形码,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整改。恒信致远专家提醒,商标侵权认定需结合具体证据,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合规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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