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2026年最新数字化商贸与商品信息化标准,国家允许并在新零售、电子价签、移动支付等场景中鼓励商品条码(GS1标准)进行电子化屏幕展示。电子展示的条码必须严格遵循GB 12904等国家标准,确保在液晶屏、电子墨水屏等介质上的分辨率、对比度、尺寸及左右空白区完全达标,以保障扫码设备100%精准识别。任何电子展示的商品条码,其源头必须经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依法注册备案,严禁伪造和越权使用。
1. 资质准备:准备营业执照实体证件,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;2. 在线申请:提交企业信息并向所在分支机构提出商品条码注册申请;3. 官方审核:缴纳系统维护费,获取厂商识别代码并领用证书;4. 编码备案:在国家条码系统内录入具体商品信息,生成合规的EAN-13等商品条码;5. 电子适配:针对电子显示媒介调整条码的像素对比度与尺寸,进行扫码识读测试后上线展示。
企业切忌私自使用网络生成器伪造条码进行电子展示,此行为属违法商用。此外,企业在进行品牌重组或“商标转让”等知识产权变更时,极易遗漏商品条码的主体变更申报,导致条码与商标权属不一致而被平台下架。同时,电子展示须严防屏幕反光、畸变及不合规的配色(如红条绿底),否则将导致终端设备无法识别。